網站介紹 關于我們 聯(lián)系方式 友情鏈接 廣告業(yè)務 幫助信息
1998-2022 ChinaKaoyan.com Network Studio. All Rights Reserved. 滬ICP備12018245號
復試是進一步考查考生的綜合素質和能力的重要環(huán)節(jié),是保證生源質量、選拔合格人才的重要依據。根據《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教學〔2024〕4號)《關于做好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5〕4號)等文件要求,結合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實際,制定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則
(一)堅持公平公正。嚴格制定并執(zhí)行統(tǒng)一的考核標準,強化復試全程規(guī)范化管理,堅持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
(二)堅持科學選拔。運用科學的選拔方法,依據科學的評價體系,選拔具有培養(yǎng)潛力和創(chuàng)新能力的學生,確保生源質量。
(三)堅持綜合評價。在復試選拔工作中,牢固樹立“考試招生也是育人”的基本理念,加強對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綜合評價。
二、組織管理
(一)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校研究生復試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tǒng)籌管理,嚴格執(zhí)行“集體議事、集體決策、會議決定”的規(guī)程,審議決策考試招生重大事項等。
(二)學校招生巡視監(jiān)督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生復試工作實施過程的監(jiān)督和檢查。
(三)各學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院長為組長,是第一責任人;主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院長為副組長,是直接責任人。負責制定和落實本學院復試錄取工作細則,遴選、培訓相關工作人員;制定復試面試小組的工作程序、評分規(guī)則和評分標準;負責指導開展專業(yè)能力考試、綜合能力面試、外語聽說能力測試、跨專業(yè)及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試卷評閱、復試成績、復試考生名單等工作;負責重要信息數據的錄入、匯總、審核和管理;處理招生過程中考生提出的質疑和申訴等工作。
(四)各學院成立復試資格審查小組、命題小組、復試面試小組和后勤保障小組。復試命題小組負責制定難度適宜、數量充足的復試試題;復試面試小組負責根據學科特點和專業(yè)要求開展本學科的復試工作,復試面試小組可根據學科專業(yè)情況設立,由相關學科專業(yè)的帶頭人、學術骨干、研究生導師等人員組成,成員數不少于5人,另設秘書1人;資格審查小組負責核驗考生身份,完成考生資格審查;后勤保障小組負責場地、供電、網絡系統(tǒng)維護和設備保障等工作。
三、復試工作辦法
(一)復試方式
學校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包括筆試、面試或與實踐環(huán)節(jié)相結合等,可采用現(xiàn)場復試或網絡遠程復試方式。復試的具體時間、形式和內容等由各學院自主確定并向考生公布,原則上同一專業(yè)采用同一種復試方式。
(二)復試時間
學校復試時間擬定于3月末至4月下旬,具體復試時間以各學院通知為準。第一志愿考生復試工作原則上應于4月7日前全部完成。
(三)參加復試的考生范圍
1.符合《吉林師范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第一志愿考生。一志愿生源充足的學科專業(yè)原則上采取差額復試,復試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合格生源數組織復試。
2.符合學校調劑基本要求,且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tǒng)”,接到吉林師范大學復試通知的調劑考生。
(四)復試資格審查
考生需在規(guī)定時間內將復試資格審查材料電子版按要求上傳,并確保上傳材料的清晰度與真實性。由各學院資格審查小組在復試前完成考生復試資格審查工作,審查不合格者不準參加復試,報考信息造假者取消復試資格。
(五)招生計劃
學校2025年分專業(yè)擬招生計劃詳見各學院復試工作實施細則。在復試錄取過程中,學校和學院可根據各專業(yè)考生實際情況,對前期制定的分專業(yè)擬招生計劃進行適當調整。
(六)復試內容
復試內容包括專業(yè)能力考試、綜合能力面試、外語聽說能力測試,各學院根據學科專業(yè)特點和辦學特色,自主設計考核程序、內容和評分標準。落實學術學位和專業(yè)學位分類選拔要求,結合學科專業(yè)特點分類設計復試內容,學術學位重點考核考生的學術素養(yǎng)、對學科知識掌握與運用情況、科研創(chuàng)新能力,專業(yè)學位重點考核考生的專業(yè)基礎、實踐能力和職業(yè)素養(yǎng)。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統(tǒng)一復試,按總成績和招生計劃分別錄取。
1.專業(yè)能力考試
專業(yè)能力的考試采取筆試或與實踐環(huán)節(jié)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旨在考查考生對專業(yè)領域的基礎理論和專業(yè)知識的掌握和運用情況。試題或實踐考核要求按照《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yè)目錄》命制,滿分150分,低于90分者不及格。
2.綜合能力面試
綜合能力面試一般采取口試或與實踐環(huán)節(jié)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旨在考查考生綜合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科研創(chuàng)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心理素質等,判斷考生是否具備碩士研究生培養(yǎng)的潛能和素質。滿分50分,低于30分者不及格,不及格情況需由考生本人現(xiàn)場確認。
3.外語聽說能力測試
測試語種為參加復試專業(yè)的初試外國語語種,考查考生外語的聽、說、讀等能力。滿分50分,低于30分者不及格,不及格情況需由考生本人現(xiàn)場確認。
4.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與報考專業(yè)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至少兩門。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跨專業(yè)考生是否加試,參照《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yè)目錄》執(zhí)行。
5.旅游管理專業(yè)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七)復試成績
1.復試科目設定及格線,專業(yè)能力考試及格線為90分;綜合能力面試、外語聽說能力測試及格線為30分。低于及格線的不予錄取。
考生總成績計算:
復試成績=專業(yè)能力考試成績+綜合能力面試成績+外語聽說能力測試成績。
總成績=初試成績折合成百分制×70%+復試成績折合成百分制×30%。
2.同等學力考生加試每門課程滿分100分,及格線為60分,低于及格線者不予錄取。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
(八)錄取
根據招生計劃,按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錄取。調劑考生在第一志愿復試合格考生后單獨排序。復試不合格的考生和不參加復試的考生不予錄取。
(九)復試程序
1.《吉林師范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通過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報吉林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并備案,上傳研究生招生信息平臺“招生信息公開”欄目。
2.學校組織各學院開展復試工作任務部署和培訓。
3.各學院根據本辦法要求,擬定學院復試工作細則報學校審核并備案,向考生公布。
4.公布復試名單,各學院通知參加復試的考生。
5.各學院組織考生復試資格審查。
6.各學院組織符合條件的考生進行復試。
7.各學院匯總復試成績,報送學校審核。
8.學校統(tǒng)一確定擬錄取名單,并予以公示。
(十)復試費用
根據吉林省物價局審批標準,復試費用為180元/生/次,采用網上收費方式。未交費考生不準參加復試。
不符合復試條件的考生請勿繳納復試費用,費用一旦繳納,不辦理退款手續(xù)。
(十一)體檢
體檢在正式入學后統(tǒng)一進行,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
四、復試工作要求
(一)加強誠信評判和作弊考生查處。學校將誠信考核作為重要環(huán)節(jié)納入復試工作,強化對考生誠信的要求。考生在正式復試前須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對存在弄虛作假、考試舞弊、泄露考題及有替考情節(jié)的考生,一律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等相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對復試過程中拒不配合復試面試小組提出的維護考試紀律等有關要求的考生,當場取消復試資格。入學后三個月內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的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二)各學院應高度重視對研究生復試工作人員的管理和培訓,選擇政治素質過硬、責任心強、能正確執(zhí)行招生政策的教師擔任相應工作,簽訂《招生考試廉潔自律承諾書》,對存在弄虛作假、使用特殊設備舞弊、泄露考題及有影響復試錄取公平公正情節(jié)的人員,一律按照相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三)各學院復試過程必須全程錄音錄像,任何人不得干預復試錄取結果,不得更改復試成績。
(四)復試結束后,各學院須將復試筆試試卷及成績單、綜合面試成績單、外語聽說能力測試成績單、錄像光盤與成績匯總表一并交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存檔,備查。未經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同意不得提供給任何人查看。
五、監(jiān)督和復議
(一)實行監(jiān)督制度和巡視制度。校招生巡視監(jiān)督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工作進行全程、有效的監(jiān)督。
(二)實行信息公布制度。學校對復試工作辦法、復試基本分數線、復試結果等信息及時公布。
(三)實行復議制度。暢通投訴、申訴和監(jiān)督渠道。針對考生反映的問題經調查屬實的,及時解決處理。
(四)受理考生投訴單位:吉林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受理考生投訴電話:0434-3294603
受理考生投訴電子郵箱:jlsdyzb@jlnu.edu.cn
受理考生舉報單位:吉林師范大學紀委監(jiān)察綜合辦公室
受理考生舉報電話:0434-3291862
來源未注明“中國考研網\考研信息網”的資訊、文章等均為轉載,本網站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如涉及版權問題,請聯(lián)系本站管理員予以更改或刪除。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站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
來源注明“中國考研網”的文章,若需轉載請聯(lián)系管理員獲得相應許可。
聯(lián)系方式:chinakaoyankefu@163.com
掃碼關注
了解考研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