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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24〕4號)文件精神和上級部門相關要求,為做好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工作原則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
二、組織領導
(一)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研究生院,統籌、指導復試錄取工作。
(二)各學院成立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按照教育部及學科相關規定,貫徹落實學校工作要求,發布本學院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組織實施復試工作。
三、復試時間
一志愿考生復試于2025年3月下旬開始,具體時間各學院根據實際情況安排。
調劑考生復試于2025年4月8日開始,具體時間由相關學院根據實際情況安排。
四、復試方式
2025年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采取現場復試。第一志愿考生復試完成后,再根據缺額情況開展調劑考生復試。
五、復試分數線與比例
(一)一志愿
我校一志愿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各專業差額比例為150%,在教育部《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B類考生分數線要求上,各學院根據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與按差額比例劃定最后一名考生成績相同的考生,一并進入復試。合格考生數量達不到差額比例數量的,安排全部合格生源參加復試。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在學院官網公布。
(二)“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雙少)
通過教育部和學校有關招生規定的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雙少)資格審查,滿足教育部《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各專業雙少考生分數線要求的考生,可進入復試,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在學院官網公布。
(三)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
在教育部《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各專業考生總分分數線要求上,單科要求為30分(滿分=100分)、45分(滿分>100分),各學院根據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在學院官網公布。
(四)“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
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為總分不低于220分。同等條件下服役時間長的考生優先錄取。各學院根據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在學院官網公布。
(五)對服役期間獲得三等戰功、二等功以上獎勵或者二級以上表彰,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退役人員,可申請免初試攻讀我校碩士研究生。我校對申請免初試的考生組織復試,復試合格者即可予以擬錄取。
(六)我校不接受破格復試。
六、資格審查
(一)進入復試名單的考生須進行資格審查,考生須確保提交材料真實有效,資格審查合格方能參加復試。未參加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能參加復試。
(二)進入復試名單的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資格審查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1)初試準考證;
(2)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張(及同版電子照片);
(3)本人居民身份證(復印正反面);
(4)學歷等相關材料:
應屆畢業生:學生證(或學籍證明)、《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大學期間成績單;
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須提供學生證(或在讀證明)、所修學分證明;
往屆畢業生: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認證結果)、大學期間成績單;
(5)思想政治情況審查表(由考生本人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填寫并加蓋印章,若無工作單位可由所在社區、居委會填寫并加蓋印章)。
2.定向考生,須提供定向協議書(一式三份,考生簽印、定向單位簽字蓋章)。
3.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考生(報考地處二區招生單位且畢業后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定向就業的少數民族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考生;或者工作單位和戶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單位為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簡稱“雙少生”)還須提供:
(1)應屆本科畢業考生須提供:研究生定向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
(2)工作單位和戶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單位為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須提供:本人戶口簿(含戶口簿首頁)或戶籍證明、研究生定向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考生現工作單位出具的在職證明材料及考生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
4.享受政策加分考生須提供《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中涉及的相應材料。
5.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須提供《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登記表》定向就業協議書。
6.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須提供《入伍批準書》《退出現役證》。
7.學院要求補充的其它材料。
七、復試內容與成績
復試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復試主要考查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外語聽說能力和綜合素質。具體考核范圍、要求、流程和方式詳見學院復試錄取實施細則。
復試成績為復試各方式考核成績之和,復試分為專業課筆試(或專業技能測試)和綜合面試,復試成績滿分300分。
復試成績=筆試成績(或專業技能測試成績)+面試成績。
(一)學術學位
1.專業課筆試,滿分100分,考試時間120分鐘;
2.綜合面試,滿分200分,其中專業素質150分,外語聽力與口語水平測試50分。
3.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結果為“合格”或“不合格”。
4.加試。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單科考試成績滿分100分。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低于60分(不含60分)不合格。加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專業學位
1.專業課筆試(或專業技能測試),形式和分值由學院確定。
2.綜合面試分值由學院確定(包括外語聽力與口語水平測試,外語聽力與口語水平測試滿分50分)。
3.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圖書情報專業學位的復試內容必須包含思想政治理論考試,采取筆試形式,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4.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結果為“合格”與“不合格”。
5.加試。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鐚W科專業報考美術與書法(135600)、設計(135700)的考生在復試時須加試兩門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單科考試成績滿分100分。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低于60分(不含60分)不合格。加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八、調劑
嚴格按照教育部最新文件精神執行。
(一)我校調劑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各專業差額比例300%。與按差額比例劃定最后一名考生成績相同的考生,一并進入復試。合格考生數量達不到差額比例數量的,安排全部合格生源參加復試。在教育部《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B類考生分數線要求上,各學院根據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在學院官網公布。
(二)調劑考生初試成績須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并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三)調劑申請接收專業范圍和次序原則:調劑考生第一志愿專業與調入專業相同,考試科目相同;調劑考生第一志愿專業與調入專業相同,考試科目相近;第一志愿專業為申請調入專業的相近專業。
(四)對申請調劑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
(五)第一志愿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的考生不得調劑到其他學科專業,其他學科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劑到該專業。
(六)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專項計劃以外;未報考的不得調劑到該專項計劃。
(七)所有考生的調劑申請均須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網址:https://yz.chsi.com.cn/yztj)進行。
九、錄取
(一)入學考試總成績為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按權重相加,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初試成績、復試成績分別按百分制折算,初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二)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優先錄取復試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計劃,再從高到低錄取復試合格的調劑考生。若考生入學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復試成績從高到低錄;若復試成績又相同則按初試專業課總成績從高到低錄取。若有放棄或取消錄取資格則在該專業同類別順延錄取。
(三)體檢根據《殘疾人教育條例》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規定,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執行。進入擬錄取名單的考生須在二甲及以上醫院體檢。
(四)錄取類別分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
1.非定向就業考生畢業后按國家有關非定向就業政策就業。
2.定向就業考生須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協議合同,畢業后回定向單位就業。
(五)擬錄取名單確定后,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或檔案審查意見)和本人現實表現材料,全面考察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錄。
1.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體檢不合格者。
3.復試成績按百分制折算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
4.加試科目成績按百分制折算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
5.未經公示的考生。
(七)符合學;痉謹稻的“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在專項計劃內單獨排名進行錄取。滿足條件的申請免初試退役人員考生在普通計劃內單獨排名進行錄取。
十、信息公開公示
各招生學院將在其網站上公布復試錄取實施細則、復試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專項計劃考生和國家政策加分應在備注中注明)以及復試成績等。
學校將在研究生院網站上公布復試錄取工作辦法、調劑工作辦法、各學院復試實施細則等信息,并對擬錄取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日。
十一、費用
按照《貴州省發展改革委貴州省財政廳貴州省教育廳關于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費及有關問題的通知》(黔發改收費〔2014〕641號)的要求,我校研究生復試費為每生100元(不含體檢費),考生必須在參加復試前繳費,未繳費或繳費不成功視為自愿放棄復試資格。繳費后因各種原因不符合復試條件或自愿放棄復試的,已繳納的復試費不予退還。繳費流程見附件。
十二、申訴和復議
復試錄取期間,考生對學院招生環節有異議的,可向學院書面具名提起申訴,學院應當受理并予以答復?忌鷮W院答復仍有異議的,可向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投訴,投訴材料須包括學院對申訴的答復。受理申訴和投訴時限為復試期間至復試結束后一周內,不采納任何違規私自進行錄音、錄像、錄屏的內容作為申訴、投訴材料。對投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有關人員進行復議。
十三、監督
貴州民族大學紀委、省監委駐貴州民族大學監察專員辦公室及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監督組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全程監督。
十四、其他事項
(一)誠信復試。對弄虛作假的考生,一經發現即取消錄取資格?忌鷱驮嚽绊毢炗啞顿F州民族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承諾書》。
(二)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違紀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
(三)新生入學報到后,我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新生進行入學資格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四)本辦法由貴州民族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以教育部《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24〕4號)等文件和上級部門相關政策為準。
十五、聯系方式
地址:貴州省貴陽市貴安新區大學城貴州民族大學北校區研究生院樓
郵編:550025
郵箱:gzmu_yz@163.com
聯系部門:貴州民族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電話:0851-88124402
聯系時間:周一至周五(節假日除外)
09:00-11:30, 14:30-17:30。
貴州民族大學研招辦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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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3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畢業生定向就業協議書.doc】已下載163次
附件【附件4:貴州民族大學2025年研究生復試繳費流程.pdf】已下載142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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