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2022 ChinaKaoyan.com Network Studio. All Rights Reserved. 滬ICP備12018245號
為進一步推進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確保擇優選拔、公平公正,按照《教育部關于做好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5〕4號)和《陜西省教育考試院陜西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陜試研招〔2025〕1號)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始終堅持把立德樹人成效作為檢驗研究生考試招生和培養工作的根本標準,牢固樹立“考試招生育人”的理念,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嚴格執行“集體議事、集體決策、會議決定”的規程,嚴守工作紀律,規范錄取行為,強化監督管理,優化考生服務,切實做好我校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各項工作,確保公平、公正、科學。
二、組織機構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組織、協調、督查和應急處突等工作,審議決策考試招生重大事項等。成員由校長辦公室、紀委紀檢監察室、黨委宣傳部、研究生院、后勤處、網絡中心、保衛處等部門組成。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研究生院,負責具體落實學校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組織管理和監督檢查,負責審核各招生學院的復試實施細則、調劑方案、調劑復試名單、復試成績、錄取名單等,監督管理各招生學院復試、調劑、錄取、信息公示等有關操作流程。
具體職責:校長辦公室負責做好各相關單位協調督辦工作。紀委紀檢監察室負責復試錄取全過程的紀律監督。黨委宣傳部負責復試過程中輿情監控和即時處置工作。后勤處負責做好復試場所正常供電,確保照明、電源、插座等相關配套設備的正常運行以及復試考生體檢工作、突發疾病的應急醫療保障等。網絡中心負責復試地點的網絡保障,確保復試期間不斷網,對網絡遠程復試存在技術困難的學院提供必要的技術指導與保障。保衛處負責對復試地點周邊安全保衛等工作。
(二)復試錄取工作小組
各招生學院成立以院長(或主持工作院長)為組長的復試錄取工作小組,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長任副組長,成員由學科專業帶頭人和研究生導師代表等組成,負責本學院復試工作的組織、管理及監督。具體負責本學院復試實施細則制定,組織開展本學院研究生復試和錄取工作,對本學院的復試和錄取結果負責,組長是第一責任人,副組長是直接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學院復試錄取工作。
(三)復試專家組
各招生學院按學科(專業)成立復試專家組,成員由本學院學術帶頭人、學術骨干、導師代表等組成(其中一人為組長),不少于5人,必須有1人專門負責外語聽力和口試,成員原則上應具有副教授以上職稱,每小組需配備1名記錄員。有直系親屬報考本專業研究生的教師不得進入復試小組。復試小組負責確定考生面試和實踐能力考核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程序,并具體組織實施。復試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在評分前可以召開復試小組會議,研究對考生的考察評價意見。所有參與人員須簽訂《榆林學院研究生入學考試涉密人員保密責任書》(附件1)并提交學院留存。
各招生學院紀檢委員需對本學院復試錄取工作進行全過程監督,如發現違規違紀行為須及時提醒整改和上報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并向紀委紀檢監察室報備。
三、復試考生名單
(一)一志愿考生復試名單
依據教育部下達我校的招生計劃,結合各專業初試成績分布、上線生源情況等因素確定差額復試名額(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各專業根據復試名額在上線考生中按初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復試名單。
(二)調劑考生復試名單
各招生學院根據相關文件精神及缺額情況,擇優遴選部分調劑考生參加復試,在調劑考生生源充足的情況下,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50%,不高于300%,由學院在調劑公告中明確確定,調劑復試條件由各招生學院復試錄取工作小組提前制訂,報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由各招生學院復試錄取工作小組根據調劑要求確定。
(三)加分考生復試名單
網上報名時,申請享受初試加分的考生,須在復試前提供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并及時聯系我校研究生院進行資格審核,審核通過則可享受初試總成績加10分。未按規定申報或審核未通過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加分考生復試名單由研究生院進行公示。
四、復試具體安排
(一)復試時間
1.一志愿考生
復試時間:3月26日—3月31日
日程安排:復試具體時間和地點由各招生學院確定并通知考生。
2.調劑考生
復試時間:4月8日—4月28日
日程安排:復試具體時間由各招生學院復試錄取工作小組確定并公布,報研究生院備案。
3.考生通知
一志愿考生由各招生學院負責通知到每一位符合條件的考生;調劑考生由各招生學院確定,報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通過后,再向考生發布復試通知。
(二)復試方式
復試的方式、內容等既要符合教育部和陜西省教育考試院的相關要求,還需遵守學校招生簡章發布的要求。
復試方式有現場復試和網絡遠程復試,所有專業一志愿考生采用現場復試的方式,調劑考生復試方式由各招生學院確定,同一批次的考生應采用同一種復試方式。具體要求如下:
建立健全“三隨機”機制,實行“隨機選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考核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
一般每位考生面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各學院根據學科專業特點,合理確定時長,考生明確表示已作答完畢的可提前結束考核;
同一學科(專業)各復試小組的復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原則上應統一;
每個復試小組須對每位考生的作答情況進行現場記錄,復試結束后提交至研究生院,以備復查;
復試要全程錄音錄像,音像資料學院保存1份,同時送交研究生院1份,以備復查。
(三)復試流程
1.資格審查
在復試前,各招生學院應對擬準予復試考生的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復試。
復試考生須提供:①身份證;②準考證;③畢業證原件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往屆生);④學生證及《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應屆生);⑤《榆林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附件2);⑥《誠信復試承諾書》(附件3)。
同時,嚴格采取人證識別及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數據比對等措施,加強對復試考生的身份核驗,嚴防復試“替考”。
考生學歷(學籍)信息核驗有問題的,招生學院應當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一般不得晚于4月28日)完成學歷(學籍)核驗。
2.加試
加試對象:A.符合各專業報考條件的同等學力考生;B.跨專業報考我校學科教學(語文)、計算機技術的考生,在復試前須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
加試科目:各招生學院須按照《榆林學院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公布的加試科目進行試題的命制,難易程度按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掌握,每門科目滿分100分,任何一門加試科目成績低于60分的考生視為不合格,不得進入后續復試環節。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
加試形式:筆試(開卷或閉卷由招生學院確定),每門課程考試時長為90分鐘。
3.復試
各學院要根據學科專業特點和辦學特色,合理設計復試內容,確保復試考核科學有效、公平、公正。根據選拔需要,復試階段可綜合運用筆試、面試、實驗、實踐操作等方式。各招生學院要通過考生大學學習成績單、畢業論文、科研成果、專家推薦信等補充材料,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的全面考查。
復試主要考核學生的思想品德,專業能力、外語能力、創新能力、綜合素質等。報考旅游管理專業的復試總分為200分(其中思想政治理論考核總分為50分、英語能力考核總分為50分、專業能力考核總分為100分);報考其他專業的復試成績總分為150分(其中英語能力考核總分為50分、專業能力考核總分為100分)。
思想品德、心理素質考核:各招生學院要把考生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質考核作為復試的重要內容,復試過程中可以通過面談、筆試等方式,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況,還可采取“函調”或“派人外調”的方式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進行考核,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專業能力考核:各招生學院要完善學術學位與專業學位分類選拔機制,合理設計復試內容,學術學位重點考核考生的學術素養、對學科知識的掌握與運用情況以及科研創新能力,專業學位重點考核考生的專業基礎、實踐能力和職業素養。
英語能力考核:復試小組中應包含業務水平高、英語口語水平好的教師負責英語聽說測試,應盡可能結合專業特色,主要測試考生應用英語進行交流的能力,以口語對話形式考查學生外語聽說能力。
復試試題(包括加試試題、面試試題)及其答案在啟用前均屬于國家機密材料。招生學院應參照初試科目自命題工作要求開展復試命題工作,嚴格做好保密工作。要充分考慮到考生規模,命制充足的試題數量供考生抽取(面試試題袋數>考生人數)。
(四)復試總成績計算辦法
1.復試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折算公式為:
旅游管理專業:復試總成績=(思想政治理論考核得分+專業能力考核得分+英語能力考核得分)/復試滿分×100。
其他專業:復試總成績=(專業能力考核得分+英語能力考核得分)/復試滿分×100。
2.復試成績必須經招生院長簽字、蓋學院公章后報研究生院。
3.未完成或缺少任何一項復試科目的考生不予錄取。
五、錄取
(一)計算考生總成績
1.考生總成績=(考生初試總成績÷初試各科滿分之和)×初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權重×100+考生復試總成績×復試總成績占總成績的權重。考生總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權重一般在30%~50%的范圍內,由招生學院復試錄取工作小組根據學科專業特色確定;調劑考生復試總成績占總成績的權重≥一志愿考生復試總成績占總成績的權重。
2.考生總成績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四舍五入),如保留兩位小數點后有成績相同的考生,需增加小數點后位數。
3.各招生學院須認真計算并復核考生總成績,每輪復試結束后立即將復試成績登記表的電子版及紙質版(簽章)報研究生院備案。
(二)確定擬錄取名單
1.各招生學院須按照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確定擬錄取、遞補錄取及不予錄取人員公示名單(均按順序,注:同一學院的不同招生學科專業分別排序),交研究生院審核通過后,由招生學院對擬錄取公示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日。公示無異議的考生確定為擬錄取考生。
每一批次的擬錄取名單均須招生學院院長簽字、蓋章后報研究生院備案。
2.遞補錄取表明考生處于遞補狀態,在出現擬錄取考生放棄錄取資格等情況造成指標空缺后,按排序依次進行遞補。如出現該種情況,招生學院須報研究生院審核通過后再通知考生并進行公示,由遞補錄取轉為擬錄取狀態,同時將調整后的名單進行再次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日。
3.處于遞補錄取狀態的考生自主決定是否再次進行調劑或繼續等待轉為擬錄取。
(三)正式錄取名單
擬錄取名單經學校公示無異議后,還須通過陜西省和教育部的錄取檢查,錄取檢查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正式錄取名單以教育部錄檢通過、陜西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審核名單為準,學校將按照正式錄取名單向考生發放碩士研究生錄取通知書。
所有被錄取的研究生,報到注冊后三個月內,學校將會對考生的人事檔案等材料進行復審,審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錄取資格。
(四)調檔
被錄取為“非定向”培養方式的考生,由各招生學院向考生發放調檔函,考生應在確認擬錄取后10個工作日內將人事檔案郵寄或送交給各招生學院研究生秘書。
被錄取為“定向”培養方式的考生,須在確定為“擬錄取”狀態后10個工作日內與本人工作單位、榆林學院簽訂定向培養合同(一式三份,見附件4),逾期則視為放棄錄取資格。
(五)體檢
1.復試期間不組織體檢,體檢工作將在入學時進行。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
2.體檢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12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3.逃避體檢、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利用他人冒名頂替的,取消錄取和入學資格,情節嚴重的報有關部門追究法律責任。
六、調劑
具體調劑學科專業、調劑要求,請考生隨時關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網(https://yjsc.yulinu.edu.cn/)發布的2025年碩士研究生調劑公告。
七、信息公示與公開
各招生學院應按照教育部和陜西省的相關政策要求,嚴格按照規定準確、規范、充分、及時予以招生信息公開,并按照“誰公開、誰把關”“誰公開、誰解釋”的原則,做好對所公開信息的審核把關和解釋說明工作。所有復試、調劑、錄取工作需公開、公示的信息,必須在招生學院官方網站公開、公示,不得僅通過公告欄、復試群等方式公開、公示。
(一)復試錄取工作方案(實施細則)公示
各招生學院應根據學校的復試方案制定本學院的復試實施細則,報研究生院審核通過后,在復試工作開始前,將復試實施細則在本學院網站進行公示。
(二)復試考生名單公示
參加一志愿復試考生名單、享受初試加分政策的考生名單由研究生院公布,其余批次調劑復試考生名單須報研究生院審核通過后,由相關招生學院在本學院網站公布。公布內容應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報考專業、初試成績等信息。
(三)錄取成績公示
各招生學院復試結束后,復試錄取成績經研究生院復核無誤后,由各招生學院在本學院網站進行公示。公布內容包括:復試考生的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
(四)擬錄取名單公示
每批次復試錄取工作結束,擬錄取名單經研究生院審核無誤后,由各招生學院在本學院網站進行公示。公布內容包括:復試考生的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擬錄取狀態等信息。擬錄取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7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作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7日。未經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不予學籍注冊。
待復試錄取工作全部結束后,研究生院將統一對各專業所有擬錄取考生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日。
八、監督渠道
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研究生院聯系方式:0912-3868816、3868826
郵箱:yjsc@yulinu.edu.cn
紀委紀檢監察室聯系方式:0912-3898030
郵箱:jijianwei@yulinu.edu.cn
九、咨詢方式
考生如有疑問,可在工作時間內(08:00-12:00,14:30-18:00)進行電話咨詢。研究生院聯系方式:0912-3868816、3868826
十、其他
(一)嚴肅考風考紀。復試加試試題、面試試題、考生成績等屬于國家級機密,所有工作人員應嚴守保密紀律,復試期間一律不準將手機等通訊設備帶入復試場所。復試過程中,復試專家不得交頭接耳,不得中途離場(如需離開,需暫停復試)。研究生院和各招生學院要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違紀行為的工作人員和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忌殗栏褡袷亍队芰謱W院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考場規則》(附件5)對考試情況進行保密,不得將考題透漏出去。任何人員不得私自向考生透漏包括復試成績、擬錄取情況等在內的任何信息。
(二)嚴把過程管理。專業復試小組成員和工作人員應選擇能正確執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責任心強的教師擔任。本年度有直系親屬報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響公正的相關人員必須回避復試錄取的相關工作。所有參加復試錄取的工作人員都要認真負責,切實維護復試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對違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響的招生學院和人員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做好考生服務工作。在復試過程中,考生確因身體等原因不能按時參加復試的,應報研究生院研究解決;對于沒有按時確認的考生,各招生學院應通過電話、短信、郵件等方式逐一聯系確認,不得簡單以“逾期不接受視為自行放棄”對待。
(四)做好應急處突工作。研究生院須對復試錄取各環節工作進行風險評估,復試錄取過程中遇到突發偶發事項時,應嚴格按照《榆林學院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應急預案》應對處理,確保涉考涉招輿情平穩。
附件【附件1.榆林學院研究生入學考試涉密人員保密責任書.docx】
附件【附件2.榆林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docx】
附件【附件3.誠信復試承諾書.docx】
附件【附件4.榆林學院招收定向就業錄取研究生協議書.docx】
附件【附件5.榆林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考場規則.docx】
以上附件請查看原文:https://yjsc.yulinu.edu.cn/info/1013/87404.htm
來源未注明“中國考研網\考研信息網”的資訊、文章等均為轉載,本網站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如涉及版權問題,請聯系本站管理員予以更改或刪除。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站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
來源注明“中國考研網”的文章,若需轉載請聯系管理員獲得相應許可。
聯系方式:chinakaoyankefu@163.com
掃碼關注
了解考研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