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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貫徹落實《教育部關于印發<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24〕4號)、《關于做好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5〕4號)等文件精神,切實規范我校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維護廣大考生合法權益,確保公平、公正、科學,經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一)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始終堅持將立德樹人成效作為檢驗研究生考試招生和培養工作的根本標準,牢固樹立“考試招生也是育人”理念,著力選拔、培養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
(二)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堅持以德為先,將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為復試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遵循實事求是原則,注重對考生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科學精神、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等方面的考查。
(三)完善分類選拔機制。堅持以提高生源質量為核心,改進復試考核評價機制,完善學術學位與專業學位分類選拔機制,合理設計復試內容,加強對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綜合評價,提高復試的科學性和有效性,促進高層次創新型人才脫穎而出。
(四)堅持以生為本。在復試錄取過程中切實做到尊重考生、服務考生,維護考生合法權益。堅持公平、公正,完善并落實招生考試信息公開制度,建立通暢的問題反饋與處理渠道。
(五)堅持人性化關懷和個性化服務。加強對貧困地區考生、殘疾考生等特殊群體的關愛幫扶。根據上級有關規定和工作安排,妥善安排一志愿復試、調劑復試、錄取等工作時間。
二、組織領導
(一)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
(二)學校成立研究生招生督查工作領導小組。由校紀委書記任組長,成員包括紀委辦(監察專員辦)、研究生院(部)等單位主要負責人。監督電話:0731-58291337/58291312。
(三)學校成立研究生招生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副校長任組長,成員包括黨政辦公室、紀委辦(監察專員辦)、宣傳統戰部、研究生院(部)、基建后勤處、保衛部、信息化工作辦公室等單位主要負責人。
三、復試分數線
(一)確定原則
1.一志愿上線人數不足的專業按國家A類考生分數線執行;一志愿上線人數充足的專業,各教學院可根據實際情況自主劃線,自劃線上線人數原則上控制在該專業全日制、非全日制招生計劃數之和的1.2-2倍,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合格生源組織復試。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根據國家政策規定并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綜合考慮各學科專業平衡,按A類考生國家線(總分和單科分)下降5%執行。
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復試分數線及錄取政策按照國家相關政策規定執行。
2.同一學院同一專業的所有考生(包括全日制、非全日制考生以及一志愿、調劑考生)執行相同復試分數線要求(招生簡章上擬招人數分配到研究方向的,按研究方向劃線)。
(二)確定程序
各教學院自劃線專業及其復試分數線經教學院報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定后,由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統一公布。
四、復試安排
(一)復試形式
經學校研究決定,我校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采取現場復試,分兩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為一志愿考生復試;第二階段為調劑考生復試。
(二)復試時間及工作安排
一志愿復試:3月28-30日;調劑復試:詳見我校研究生院官網屆時發布的相關批次調劑工作方案。具體工作安排詳見各教學院官網。
(三)復試程序
復試名單。復試考生名單經研究生院審核后,在相關教學院官方網站公布。
1.繳納復試費。根據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湖南省財政廳、湖南省教育廳相關文件規定,復試考生復試費為120元。
繳費流程:考生微信關注“湖南科技大學財務處”公眾號,選擇“學生業務”→“自助繳費”,用本人“考生編號+2025”和姓名登錄,進入網絡自助繳費平臺,選擇“學雜費”選項,勾選“研究生復試費”,自助完成繳費。所有復試考生均需在復試前繳費,復試費一經繳納,概不退回。
一志愿考生繳費時間:3月26日9:00開始,調劑考生繳費時間另行通知。
2.資格審查。考生需攜帶以下材料原件在教學院報到并進行資格審查:考生根據教學院復試通知辦理資格審查手續、提交相關復試材料。
(1) 本人有效身份證。
(2) 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應屆生為學生證、《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3) 往屆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學信網出具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持國外學歷的考生,還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書。
(4) 未畢業自考生,還須提供考籍卡(證)、全國自學考試6科(含)以上成績單。
(5)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該類考生應提交本人的《男(女)性應征公民入伍批準書》《退出現役證》。
(6) 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申請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準,復試時不得更改。資格審查時須提交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以及報名以來工作單位的工資流水證明、社保證明、定向協議書等原件。
(7) 本人手寫簽名《湖南科技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考生誠信承諾書》(附件1)。
(8) 《湖南科技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考生思想政治情況考核表》(附件2),須由本人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無學習或工作單位人員可在其常住地街道辦事處或村委會開具相關證明。
(9) 凡報考和調劑到我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均須提供工作單位人事部門的工作證明材料。應屆考生應保證入學前能拿到本科畢業證書。
(10) 考生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學歷認證證明,否則取消復試資格。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取消其復試資格。
(11) 招生簡章上有前置專業要求的,須核驗相關證明材料,審查不通過的,取消其復試資格。
3.復試內容。詳見相關教學院官網公布的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四)成績核算
1.滿分500的專業總成績按以下公式計算(初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總成績=初試總分×0.2×0.6+專業筆試成績×0.25+綜合面試成績×0.15。
2.滿分300的專業總成績按以下公式計算,其中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會計(125300)復試須加試《思想政治理論》(考試時間2小時,滿分100分,考試方式:閉卷),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總成績=初試總分×1/3×0.6+專業筆試成績×0.25+綜合面試成績×0.10+思想政治理論×0.05。
五、調劑
(一)接收調劑生的基本要求
1.凡申請調劑到我校的考生,初試成績須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A類考生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并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且同時滿足我校調入專業的復試分數線要求。
2.原則上,調劑考生第一志愿專業與調入專業相同相近,或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相近。
3.報考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調入地區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對應的非照顧專業學科門類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4.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5.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且初試成績同時符合調出專業和調入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報考其他專業的考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
6.調入教育管理、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考生須為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后,符合我校對考生提出的具體學業要求,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人員;或獲得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二)調劑計劃、復試名單確定原則及調劑系統操作
1.學校根據各教學院第一志愿考生上線數、下達的招生計劃數及完成情況確定調劑計劃,各教學院在規定時間內未完成的計劃,由研究生院收回。
2.對于同一批次申請我校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即考生一志愿為同一所高校、同一個學院、同一個專業,考試科目完全一致),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不得將考生第一志愿報考單位、畢業院校、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
3.調劑系統操作:調劑考生須及時登陸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hsi.com.cn/)提交調劑申請,按規定程序操作,未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辦理登記手續并確認的調劑無效。第一批調劑系統開放時間暫定為4月8日(具體開放時間在官網另行通知,調劑生源充足專業滿12小時后適時關閉,生源不足的專業開放時間將適當延長),如有后續調劑,另行通知。
4.我校調劑系統每批次開放時間不少于12小時,具體開放時間另行通知,調劑志愿鎖定時間為24小時。
5.調劑復試具體安排見相關教學院官網。
六、錄取
各教學院將依照學校有關規定,根據教學院招生計劃、復試錄取工作方案以及考生的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和品德情況、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加試成績不及格(單科<60分)的考生不予錄取;復試時筆試或面試成績(均按百分制)不及格者(<60分)不予錄取。教學院及時將復試成績和擬錄取名單上報研究生院,研究生院統一在網上公布擬錄取名單。
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錄取類別為定向就業。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須在擬錄取名單公示期內向擬錄取教學院提交工作證明材料,否則擬錄取資格無效。
七、考生須知
1.湖南科技大學2025年志愿支教研究生專項計劃復試錄取政策按照《湖南科技大學2025年“志愿支教”研究生選拔工作方案》執行(具體通知見研究生院官網)。
2.湖南科技大學2025年國際產學研用聯培碩士研究生專項計劃按照《湖南科技大學2025年“國際產學研用聯培”研究生選拔工作方案》執行(具體通知見研究生院官網)。
3.非全日制、全日制研究生實行相同的考試招生政策和培養標準,其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原則上我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畢業時不再需要就業。
4.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所有考生均需填寫《湖南科技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考生思想政治情況考核表》(附件2)并簽字蓋章,在提交資格審核材料時一并交教學院。
5.體檢標準根據《殘疾人教育條例》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規定,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要求執行。請考生在擬錄取確認后一周內提交近三個月二級甲等以上醫院的體檢報告至教學院。
八、招生監督
1.擬錄取名單在校研究生院官網公示7日,接受社會和考生監督。
2.參與招生工作人員當年應無近親或利害關系人參加本教學院復試。
3.工作人員須嚴守保密紀律及相關規定,對存在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招生管理規定行為的單位或當事人一律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追責問責,追究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
4.校研究生招生督查工作領導小組及教學院研究生招生督查工作小組對復試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九、本方案由湖南科技大學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湖南科技大學研究生院
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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