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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3-03-15 相關院校:贛南師范大學
1.學校按照教育部制定的當年錄取工作規定和要求以及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的有關規定,根據學校當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考生初試和復試的成績、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素質、品德考核情況以及身心健康狀況,按照“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和寧缺毋濫”的原則確定擬錄取名單。
2.第一學歷為全日制本科且第一志愿報考我校學術型研究生全部享受公費或免學費(不享受普通獎學金)政策。
3.全日制教育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不含寒暑假小學期教育碩士)享受公費或免學費(不享受普通獎學金)政策。其中,第一志愿考生優先列入公費計劃。
4.調劑考生根據初試、復試總成績排名,由高到低擇優錄取并擇優給予公費計劃。
5.擬錄取名單確定后,擬被錄取考生(已簽訂委托培養協議書的考生除外)應在規定時間內將本人人事檔案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部,以對考生政治思想情況進行全面審查。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寄送人事檔案者,不予錄取。
6.被錄取的新生,經考生本人申請和招生單位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學資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學學習。
7.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向學校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8.擬錄取名單確定后,在贛南師范學院研究生部網頁統一公示,公示期為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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